深改組破題缺醫少藥 兒童醫療獲政策力挺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了《關于加強兒童醫療服務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會議指出,加強兒童醫療衛生服務改革與發展,要緊緊圍繞加強兒科醫務人員培養和隊伍建設、完善兒童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推進兒童醫療衛生服務領域改革、防治結合提高服務質量等關鍵問題,系統設計改革路徑,切實緩解兒童醫療服務資源短缺問題。
目前,我國存在兒童醫院、兒科醫生短缺等諸多問題,其中,兒科醫生及兒童用藥問題尤為凸顯。
隨著二孩政策落地、兒童人口占比將逐年攀升,兒童“缺醫少藥”等現狀亟待解決。對于此次通過的《意見》,國內著名醫院管理專家王健康認為,這是落實“十三五”規劃綱要的相關要求,既加快兒科醫生發展的步伐,完成十三五期間對兒科醫生的需求問題,同時需要進一步提高患兒的救治水平。
兒科醫生資源短缺
數據顯示,我國現有0-14歲兒童2.26億,占全國總人口的16.5%。全面放開二孩生育后,根據國家衛計委的預測,我國每年新增的出生人口平均300萬,兒童人口占比有望進一步提高。
但與逐年攀升的兒童人口數相比,兒科醫生、兒童用藥等的各種醫療資源短缺。據中華醫學會兒科分會統計,我國兒童專科醫院僅占全部醫院總數的0.52%,病床數僅占全國所有床位的6.4%。2012年我國14歲以下兒童數量為2.2億,兒科醫師數量為9.6萬,平均每千名兒童只有0.43位兒科醫師,遠低于每千名兒童擁有1.46位兒科醫師的美國。與此同時,臨床需求的增長與兒科醫師隊伍還出現萎縮,《2015中國衛生和計劃生育統計年鑒》顯示,2010年我國兒科醫師總數是10.5萬,到2015年卻降到了10萬以下。
一個無法回避事實是,兒科資源緊張、人才缺乏問題突出,兒童專科醫院人滿為患。兒科醫療服務日益增長的需求與當前兒科醫學的現狀已嚴重不對稱,薄弱的醫療力量將難以保障我國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后兒童的健康服務。
在業內人士看來,兒科醫生短缺的原因有很多,如兒科醫師來源被切斷、兒科診療服務收費標準不合理、兒科建設規劃長期缺位、兒童醫療硬件資源嚴重不足等。王健康則表示,受之前人口政策、教育培養方式以及兒科醫生待遇等因素的影響,現在兒科醫生短缺的問題尤為突出。
對于此次通過的《意見》,王健康認為,這是落實十三五規劃綱要的相關要求,既加快兒科醫生發展的步伐,擴大高校中兒科醫生招生比例,完成十三五期間對兒科醫生的需求問題,同時需要進一步提高患兒的救治水平,并指出改革方向,應包括擴大兒科醫生的數量和質量、提高兒科醫生待遇等內容。
兒童用藥問題亟待解決
除了兒科醫生等醫療資源短缺外,兒童用藥問題也是目前亟待解決的,如兒童用藥安全、兒童用藥少等。
一位兩會代表兒童藥提案顯示,我國專門為兒童生產的藥品不足5%,90%的藥品沒有“兒童版”。我國現有的3500多種藥品中,專供兒童使用的僅有60多種,占1.7%,而我國總患病人群中患病兒童人口占比達19.3%。另外,我國共有6000多家制藥企業,僅10多家制藥企業專門生產兒童用藥,占比僅有0.2%。而產品中涵蓋兒童藥品的制藥企業也只有30多家,占比為0.5%。
目前,兒童用藥少(種類少、劑型缺),普遍用成人藥品代替,劑量沒有明確或者無法精確,僅有“小兒慎用或者酌減”等描述存在于藥品說明書中,加大了兒童用藥的風險。根據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2014年數據分析結果顯示,我國14歲以下兒童患者的不良反應報告占了10.5%。
“研發生產兒童藥會面臨周期長、成本高、利潤薄、要求高,如普通新藥需要10至12年時間,而兒科新藥則需要14至16年。”葵花藥業(35.22, -0.13, -0.37%)董事長關彥斌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為何很多企業不愿意生產兒童用藥。
華海藥業(25.410, -0.17, -0.66%)總經理陳保華亦指出,兒童用藥生產的特點為小批量、多批次、工藝相對復雜,導致兒童藥在生產設備、質量控制、技術投入等方面的投入并不比成人藥少,甚至有的方面投入更高,并認為現在兒童藥的定價原則不合理,使得企業生產積極性不高。
“目前兒童藥的定價原則是以藥物有效成分含量的多少為基準,而兒童藥有效成分含量遠低于成人藥,相應售價就要低于成人藥,使得兒童藥在定價上不具備明顯優勢,企業無法得到補償。”陳保華表示。
另據了解,絕大部分兒童藥品還未納入醫保,患者更愿意購買醫保中能報銷的“成人版”,兒童藥品市場占有率小,進一步影響了藥企生產兒童藥品的積極性。數據顯示,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2年版)》中,兒童用藥中“成人版”占37.1%,“兒童版”僅占2%。
而且在兒童藥品中還有個不得不面臨的問題,即藥品臨床試驗的問題。亞寶藥業(11.680, -0.35, -2.91%)董事長任武賢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新藥臨床需要大量數據支撐,但是我國兒童大多數為獨生子女,并且缺乏臨床試驗受試者的保障機制,絕大多數父母不愿意將孩子作為臨床受試者;研究兒童藥必須保證安全,毒副作用要小,在成人使用若干年的基礎上,通過大量的驗證以后,才能投放市場。
無法試藥也加劇了兒童用藥安全的隱患。北京安貞醫院小兒心臟中心主任劉迎龍此前向媒體表示,多數兒童用藥缺乏兒科臨床研究資料,也沒有藥物試驗的法規和倫理規范的保障,導致大部分藥物實際是在廣大兒童中“試用”,兒童用藥不良反應高發。根據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顯示,我國兒童用藥不良反應發生率為12.9%,其中新生兒高達24.4%,而成人只有6.9%
為此,很多業內人士在呼吁兒童藥立法,促進兒童藥的健康發展。另有多家兒童藥生產企業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希望審評部門設立鼓勵兒童藥品研發的“兒科優先目錄”,對兒童用藥的臨床試驗和上市前審評進行單獨管理,建立兒童用藥快速審批程序。對專門致力于兒童用藥研發生產的制藥企業,鼓勵對多個兒童專用品種捆綁式申報,進行優先集中審批。